分直蓬邱未再期,江东去去拥旌麾。
名通南省郎官籍,卷续新安郡政诗。
卢观清风留汗简,鸰原高韵忆吹箎。
故人别后频南望,想见森森琼树枝。
犹分际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管辂传》:“弟 辰 谓 輅 曰:‘大将军待君意厚,冀当富贵乎?’ 輅 长嘆曰:‘吾自知有分直耳,然天与我才明,不与我年寿。’”
亦作“ 再朞 ”。1.指服丧两年。期,一周年。旧时父母之丧为三年,但到第二个忌日即除去丧服,故称。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:“再期之丧,三年也。”《礼记·三年问》:“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……然则何以三年也?曰:加隆焉尔也。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” 郑玄 注:“言於父母加隆其恩,使倍期也。”
(2).两周年。 金 雷渊 《爱诗李道人若愚崧阳归隐图》诗:“我家 崧 前凡再朞,诗僧骚客相追随。”
杨亿名句,李四赴歙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