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校仇”。 1.一人独校为校,二人对校为雠。谓考订书籍,纠正讹误。 汉 刘向 《<管子>序》:“所校讎中《管子》书三百八十九篇。” 唐 韩愈 《送郑十校理序》:“秘书,御府也,天子犹以为外且远,不得朝夕视,始更聚书 集贤殿 ,别置校讎官,曰学士,曰校理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四》:“﹝ 元祐 三年﹞十二月,詔礼部,本省长贰定校讐之课,月终具奏。” 清 吴翊 《洞庭山馆呈司寇东海公》诗之二:“锦堂恩詔许归休,妙选宾僚佐校讐。” 章炳麟 《国故论衡·明解故上》:“自 隋 以降,书府失其守,校讎之事,职诸世儒。”
(2).比试;比较。 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·潘烂头》:“或谓 潘 曰:‘汝素以术自衒,今天师至矣,敢与之校讎乎?’” 鲁迅 《书信集·致蒋抑卮》:“事物不相校讎,輒昧善恶。”
(1).松与竹。亦以喻节操坚贞。 南朝 梁元帝 《与刘智藏书》:“山间芳杜,自有松竹之娱;巖穴鸣琴,非无薜萝之致。”《南史·张冲传》:“ 房长渝 谓 孜 曰:‘前使君忠实昊天,操愈松竹。’” 唐 白居易 《得辛氏夫遇盗而死遂求杀盗者而为之妻或责其失贞行之节不伏》:“ 辛氏 姑务雪寃,靡思违礼。励释憾之志,将殄雚蒲;蓄许嫁之心,则乖松竹。”
(2).喻节操坚贞的贤人。《文选·袁宏<三国名臣序赞>》:“潜鱼择渊,高鸟候柯;赫赫三雄,并迴乾轴,竞收杞梓,争采松竹。” 吕向 注:“松竹,贞坚也,并比於贤人也。”
李商隐名句,咏怀寄秘阁旧僚二十六韵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