楷正而端方,维颜之长。
轩昂而自善,维米之体。
多嗜而博爱,故能有其态。
略迹而取神,故不没其真。
是曰唐放生之碑。
作者书之,能者摹之。
江阴之王,畀我储之。
五御既调,又日驱之。
於虖后生,谁能如之。
(1).不能终天年。指非自然死亡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﹝ 阳处父 ﹞行并植於 晋国 ,不没其身,其知不足称也。” 郑玄 注:“没,终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言不得以理终没其身。”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:“ 楚王 其不没乎?” 杜预 注:“不以寿终。”
(2).不沉没。《文选·陆机<辩亡论上>》“﹝非有﹞ 智伯 灌激之害” 李善 注引《史记》:“ 晋 智伯 攻 晋阳 ,引 汾水 灌其城,不没者二版,城中悬釜而炊,易子而食。”
(3).不埋没。 宋 曾巩 《范贯之奏议集序》:“公言之不没,岂独见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无穷也。”
岳珂名句,米元章临颜真卿放生池帖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