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
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
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
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
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;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
相顾失色。
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
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;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
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
河水倾泼丈余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
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
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
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;某家楼台南北易向;栖霞山裂;沂水陷穴,广数亩。
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
有邑人妇,夜起溲溺,回则狼衔其子。
妇急与狼争。
狼一缓颊,妇夺儿出,携抱中。
狼蹲不去。
妇大号。
邻人奔集,狼乃去。
妇惊定作喜,指天画地,述狼衔儿状,已夺儿状。
良久,忽悟一身未着寸缕,乃奔。
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,同一情状也。
人之惶急无谋,一何可笑!
《诗·小雅》篇名。序云:“《六月》, 宣王 北伐也。”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 秦伯 赋《六月》。” 韦昭 注:“《六月》,道 尹吉甫 佐 宣王 征伐,復 文 武 之业。《小雅》其诗云:‘王于出征,以匡王国。’二章曰:‘以佐天子。’三章曰:‘共武之服,以定王国。’此言 重耳 为君,必霸诸侯以匡佐天子。”后多用以指卫国定乱的正义之师。《乐府诗集·郊庙歌辞七·梁郊祀乐章》:“白日体无私,皇天辅有德。七旬罪已服,六月师方克。” 明 夏完淳 《大哀赋》:“於是竿木羣兴,风云毕会,兴六月之师,振九天之鋭。”
十分之七。《庄子·寓言》:“寓言十九,重言十七,巵言日出,和以天倪。” 郭象 注:“世之所重,则十言而七见信。” 宋 苏轼 《范景仁墓志铭》:“以今赋入之数十七为经费,而储其三以备水旱非常。”
蒲松龄名句,地震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