瘴地人忧我莫支,人虽危我我何危。
元来忧国不怕死,非为捐身要出奇。
肯怨江山千里还,幸逢天地一时知。
孔光张禹人无笑,禄位输他善保持。
(1).当初;本来。 唐 张鷟 《游仙窟》:“元来不见,他自寻常;无故相逢,却交烦恼。” 唐 孙棨 《赠妓人王福娘》诗:“谩图 西子 为粧样, 西子 元来未得如。”
(2).来源,出处。 清 方苞 《书老子传后》:“著其子焉,著其孙焉,著其孙之元来焉,於其子孙元来仍著其爵焉。”
(3).表示发现原先不知的情况。 唐 方干 《题赠李校书》诗:“却是偶然行未到,元来有路上寥天。”《古尊宿语录》卷二十:“子细看时,元来青布幔里有人。” 元 耶律楚材 《万松老人琴谱》诗:“元来底许真消息,不在絃边与指边。” 清 洪昇 《长生殿·觅魂》:“元来只隔着 弱水 三千, 溟渤 风烟,在那 麟凤洲 偏, 蓬閬山 巔。”
(4).谓追溯原由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八:“元来 甄监生 二妾四婢,惟有 春花 是他新近宠爱的。”
为国事而忧劳。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寡人忧国爱民,固愿得士以治之。” 唐 韩愈 《论淮西事宜状》:“朝廷无至忠忧国之臣,不惜伤损威重。” 清 钱谦益 《董应举授中大夫制》:“为国以得人为急,人臣以忧国为先。”
(1).干不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。 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二折:“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鬼爷爷》:“然颇慎行止,不敢非为。”
(2).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、坏行为。《水浒传》第三五回:“不孝逆子,做下非为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土番点卯》:“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,以尽轨于法,稍有非为,惟尔总是问。”
(3).不顾法纪或礼法。 元 无名氏 《硃砂担》第四折:“我痴心想望贞洁,你做事忒杀非为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三:“小人颇知礼法,极守本分的,怎敢干此非为之事。”
(1).丧身。《荀子·大略》:“故大者不能,小者不为,是弃国捐身之道也。”《再生缘》第二四回:“如若再生山野性,当不得,下官合眷要捐身。”
(2).牺牲生命。《三国志·蜀志·法正传》:“蒙耻没身,辱及执事,是以捐身於外,不敢反命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一一八回:“捐身酬烈祖,搔首泣穹苍。”
胡梦昱名句,步王卢溪韵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