妾本蚕家女,不识贵门仪。藁砧持玉斧,交结五陵儿。
十日或一见,九日在路岐。人生此夫婿,富贵欲何为。
杨柳徒可折,南山不可移。妇人贵结发,宁有再嫁资。
嫁女莫望高,女心愿所宜。宁从贱相守,不愿贵相离。
蓝叶郁重重,蓝花若榴色。少妇归少年,华光自相得。
谁言配君子,以奉百年身。有义即夫婿,无义还他人。
爱如寒炉火,弃若秋风扇。山岳起面前,相看不相见。
丈夫非小儿,何用强相知。不见朝生菌,易成还易衰。
征客欲临路,居人还出门。北风河梁上,四野愁云繁。
岂不恋我家,夫婿多感恩。前程有日月,勋绩在河源。
少妇马前立,请君听一言。春至草亦生,谁能无别情。
殷勤展心素,见新莫忘故。遥望孟门山,殷勤报君子。
既为随阳雁,勿学西流水。尝闻生别离,悲莫悲于此。
同器不同荣,堂下即千里。与君贫贱交,何异萍上水。
托身天使然,同生复同死。
养蚕的农家。 唐 李益 《杂曲》:“妾本蚕家女,不识贵门仪。” 宋 袁采 《世范·治家·田家致火之由》:“蚕家屋宇低隘,於炙簇之际,不可不防火。”
(1).不知道,不认识。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。” 郑玄 笺:“其为人不识古,不知今,顺天之法而行之者。” 唐 韩愈 《闵己赋》:“行舟檝而不识四方兮,涉大水之漫漫。” 鲁迅 《<集外集>序言》:“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,而且近乎不识羞。”
(2). 西周 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。” 郑玄 注:“识,审也。不审,若今仇讎当报甲,见乙,诚以为甲而杀之者。”
(1).贵家豪门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崇教》:“想宗室公族及贵门富年,必当竞尚儒术,撙节艺文,释 老 庄 之意不急,精六经之正道也。” 唐 韦嗣立 《请崇学校疏》:“时轻儒学之官,莫存章句之选,贵门后进,竞以侥倖昇班,寒族常流,復因陵替弛业。” 明 张居正 《葬地论》:“今 江 右之区,贵门世族,踵相接也。”
(2).称他人之家的敬语。《玉台新咏·古诗<为焦仲卿妻作>》:“往昔初阳岁,谢家来贵门。” 明 陆采 《明珠记·赘苹》:“没亲人,只採苹,要见娇姿造贵门。”
李益名句,杂曲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