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贞观政要·卷五·论{1*1}公平》
解释:没有永久动乱的国家,也没有不能治理的人民。
原文摘要:
为人作轻重。”况万乘之主,当可封之日,而任心弃法,取怨于人乎!又时有小事,不欲人闻,则暴作威怒,以弭谤议。若所为是也,闻于外其何伤?若所以非也,虽掩之何益?故谚曰:“欲人不知,莫若不为;欲人不闻,莫若勿言。”为之而欲人不知,言之而欲人不闻,此犹捕雀而掩目,盗钟而掩耳者,只以取诮,将何益乎?臣又闻之,无常乱之国,无不可理之民者。夫君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,故禹、汤以之理,桀、纣以之乱;文、武以之安,幽、厉以之危。是以古之哲王,尽己而不以尤人,求身而不以责下。故曰:“禹、汤罪己,其兴也勃焉;桀、纣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”为之无已,深乖恻隐之情,实启奸邪之路。温舒恨于曩日,臣亦欲惜不用,非所不闻也。臣闻尧有敢谏之鼓,舜有诽谤之木,汤有
前往封地。《史记·孝景本纪》:“ 广川 、 长沙王 皆之国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遣就国也。”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举孝廉,补 淮阳国 医工长,随王之国。” 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四五章:“如今 潞王 是第二代,他的父亲是 万历 皇帝的同母弟,在之国之前,住在 北京 的 潞王邸 。”
吴兢名句,贞观政要·卷五·论公平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