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宣微密不思议,不是除贪即诫痴。
只待外方缘了日,争看内殿诏来时。
周回海树侵阶疾,迢递江潮应井迟。
必竟懒过高坐寺,未能全让法云师。
(1).口头宣布(帝王之命)。《晋书·杨骏传》:“﹝后﹞便召中书监 华廙 、令 何劭 ,口宣帝旨使作遗詔。”《旧唐书·王起传》:“ 起 侍讲时,或僻字疑事,令中使口宣,即以牓子对。”
(2).一种慰劳臣下的简短诏令。 宋 杨亿 《杨文公谈苑·学士草文》:“学士之职,所草文辞,名目浸广……土木兴建曰上梁文,宣劳赐曰口宣。” 明 徐师曾 《文体明辨·口宣》:“按,口宣者,君諭臣之词也。古者天子有命于其臣,则使使者传言,若《春秋》内外传所载誥告之词是已。未有撰为儷语,使人宣于其第者也。宋人始为之。” 宋 欧阳修 、 王安石 、 苏轼 等人文集中的内制皆有为皇帝所拟口宣。
(3).佛教语。谓对弟子之垂诫。
精微周密。《管子·霸言》:“独断者,微密之营垒也。” 宋 苏辙 《上两制诸公书》:“推其精粗而后至於微密之际,则讲之当益深,守之当益固。” 明 唐顺之 《与胡林梅总督书》之一:“乘此閒暇,恰好汲汲料理,弥缝微密,使百十年间海隅内外更无一罅可乘。” 清 俞樾 《群经平议·礼记二》:“‘圣人之纪事’,犹言圣人之理事。下文‘虑之以大’、‘爱之以敬’数语,正见其综理之微密也。”
曹松名句,广州贻匡绪法师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