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物不移三百篇,得鱼固自我忘筌。
绪余一醒冬烘眼,快着长安得隽鞭。
相传《诗》三千余篇,经 孔子 删订存三百一十一篇。内六篇有目无诗,实有诗三百零五篇,举其成数称三百篇。后即以“三百篇”为《诗经》代称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《诗》三百篇,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。” 唐 韩愈 《荐士》诗:“周《诗》三百篇,雅丽理训誥。” 宋 孙光宪 《北梦琐言》卷二:“所谓言近意远,合三百篇之旨也。” 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十一:“予谓三百篇正不必作经读。只以读古诗乐府之法读之,真足陶冶性灵,益人风趣不少。” 姚华 《论文后编》:“三百篇,诗之古者也,风土人情,政事所详,犹地志然。”
(1).忘记了捕鱼的筌。比喻目的达到后就忘记了原来的凭借。语出《庄子·外物》:“荃者所以在鱼,得鱼而忘荃;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。”荃,通“ 筌 ”。 晋 何劭 《赠张华》诗:“奚用遗形骸,忘筌在得鱼。” 唐 韩偓 《感事三十四韵》:“du{1|1}夫常独泣,多士已忘筌。” 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·崔秀才》:“ 刘 始大悟,不觉洒然曰:‘君去固自得矣,将无使吾为忘筌忘蹄之人哉!’”
(2).引申喻不值得重视的事或物。 唐 刘禹锡 《春日书怀寄东洛白二十二杨八二庶子》诗:“曾向空门学坐禪,如今万事尽忘筌。” 元 王祯 《农书》卷二二:“资尔屈伸功用毕,莫将良器等忘筌。”
曾丰名句,送石江曾元英赴太学补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