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不有本末,根固枝必稠。
又如水有源,源清无浊流。
颜子先四勿,韵冕患不优。
曾子贵者三,岂于笾豆求。
九经始慎独,八目正乃修。
我嗟半山学,不识濂溪周。
远取湖学意,粗迹穷雕锼。
边防与水利,讲诸萤案头。
是致青苗法,规摹国师刘。
汲汲淬事功,方寸俱缪悠。
尧舜不牧羊,羿射奡盪舟。
农圃有弗如,问陈有弗酬。
国定一正君,此道轲传丘。
茂叔二程张,獾朗疾如仇。
永乐西事败,谈兵兹可羞。
陵夷至宣靖,地下噬脐不。
此心主精一,焉用功利谋。
所以汗背勃,见嗤户牖侯。
君今录泮事,往遨白苹洲。
臆对议湖学,岂无苕溪鸥。
也称常平给敛法、常平敛散法。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、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,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,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,减轻百姓负担,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,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,原意也渐丧失。《宋史·食货志四上》:“於 陕西 转运司私行青苗法,青散秋敛,与 安石 意合。至是,请施行之 河北 ,於是 安石 决意行之,而常平、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。”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:“青苗法者,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钱,散与人户,令出息二分,春散秋敛。”《jin{1*1}瓶{1*1}梅词话》第七八回:“那时只是上纳秋粮,后吃宰相 王安石 立青苗法增上这夏税。”亦省称“ 青苗 ”。 宋 苏轼 《司马温公神道碑》:“及 王安石 为相,始行青苗、助役、农田、水利,谓之新法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四上》:“臺諫官 吕公奢 、 孙觉 、 李常 ……等皆以论青苗罢黜。”
见“ 规模 ”。
(1).国家的军队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子殿国师, 齐 之辱也。”
(2). 王莽 设置的职官。《汉书·刘歆传》:“及 王莽 篡位, 歆 为国师。”参见“ 四辅 ”。
(3).太师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赵典传》:“公卿復表 典 篤学博闻,宜备国师。” 李贤 注引 徐坚 云:“国师,即太师也。”
(4).一国的师表。《陈书·周弘正袁宪传赞》:“观其雅量标举,尤善玄言,亦一代之国师矣。”
(5).指国子祭酒。《梁书·王承传》:“俄转国子祭酒。 承 祖 俭 及父 暕 尝为此职,三世为国师,前代未之有也。”
(6).帝王封赐僧人的尊号。始于 北齐 法常 。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:“ 北齐 有高僧 法常 …… 齐王 崇为国师。”《景德传灯录·慧安国师》:“ 嵩岳 慧安 国师…… 武后 徵至輦下,待以师礼。”
(7). 元 、 明 、 清 亦用以敕封藏传佛教地区( 西藏 、 内蒙 等)的上层僧侣。《元史·释老传·八思巴》:“ 中统 元年, 世祖 即位,尊为国师,授以玉印。”
方回名句,送宋昶明仲湖州学录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