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别若梦中,天涯忽相逢。
洞庭破秋月,纵酒开愁容。
赠剑刻玉字,延平两蛟龙。
送君不尽意,书及雁回峰。
(1).刻于玉上的文字,多指仙道书的内容。 汉 赵晔 《吴越春秋·越王无馀外传》:“庚子,﹝ 禹 ﹞登 宛委山 ,发金简之书,案金简玉字,得通水之理。” 南朝 梁 沉约 《桐柏山金庭馆碑》:“金简玉字之书,玄霜絳雪之宝,俗士所不能窥,学徒不敢轻慕。” 宋 陆游 《游学射山遇景道人》诗:“若人真我友,玉字当共读。”
(2).对他人文字的美称。 唐 李白 《洞庭醉后送吕使君杲流澧州》诗:“赠剑刻玉字, 延平 两蛟龙。”
即平露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七三引《孙氏瑞应图》:“平两者,如盖,以知四方,王者政平则生。”
李白名句,洞庭醉后送绛州吕使君果流澧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