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报尊公讣,奔丧万里程。
生居诸子下,身代二兄行。
负骨叹纯孝,分财见不争。
九原面先舅,应问白头甥。
犹至孝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 潁考叔 ,纯孝也。爱其母,施及 庄公 。” 杜预 注:“纯,犹篤也。”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德行》:“ 遗 ( 陈遗 )独以焦饭得活,时人以为纯孝之报也。” 郁达夫 《杂感》诗之八:“天帝若成纯孝愿,祖孙同日上清虚。”
(1).付出钱财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天子既下緡钱令而尊 卜式 ,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。” 南朝 梁 任昉 《奏弹刘整文》:“ 整 復云, 寅 ( 刘寅 )未分财赎 当伯 。”
(2).分家。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与叔父从弟同居,三世不分财,乡党高其义。”
(3).指分配家中财产。 南朝 梁 任昉 《奏弹刘整文》:“ 薛包 分财,取其老弱。” 清 梁章鉅 《浪迹三谈·李瀚蒙求》:“ 郭巨 分财两弟,己独取母供养。”
刘克庄名句,挽林学录五言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