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孟子·公孙丑章句上·第八节》
解释:听到别人指出自己的过失就高兴。谓虚心接受意见。
原文摘要:
孟子曰:“子路,人告之以有过则喜。禹闻善言则拜。大舜有大焉,善与人同。舍己从人,乐取于人以为善。自耕稼、陶、渔以至为帝,无非取于人者。取诸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者也。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。”
逾越规矩。《礼记·哀公问》:“君子言不过辞,动不过则。” 元 虞集 《御史中丞杨公神道碑》:“羣臣侍坐者,或言笑过则,上见公正色,为之改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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