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俗不事事,巫风事妖神。事妖结妖社,不问疏与亲。
年年十月暮,珠稻欲垂新。家家不敛获,赛妖无富贫。
杀牛贳官酒,椎鼓集顽民。喧阗里闾隘,凶酗日夜频。
岁暮雪霜至,稻珠随陇湮。吏来官税迫,求质倍称缗。
贫者日消铄,富亦无仓囷。不谓事神苦,自言诚不真。
岳阳贤刺史,念此为俗屯。未可一朝去,俾之为等伦。
粗许存习俗,不得呼党人。但许一日泽,不得月与旬。
吾闻国侨理,三年名乃振。巫风燎原久,未必怜徙薪。
我来歌此事,非独歌政仁。此事四邻有,亦欲闻四邻。
官府所征收的租税。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百姓贫虚,或先取粟麦价,及至收穫,悉以还债,又充官税,颗粒不残。” 清 马建忠 《适可斋记言·富民说》:“而 朝鲜 咸镜道 等处,淘金者计七万餘人,除纳官税外,每岁出口之金,尚值银二三百万两。” 高玉宝 《高玉宝》第十二章:“我十二岁那年,妈和弟弟饿死了,爹叫官税和财主们的阎王债逼得没法过了,就带着我出外逃活命。”
加倍偿还,借一还二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当具有者半贾而卖,亡者取倍称之息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:“取一偿二为倍称。” 宋 苏轼 《上神宗皇帝书》:“多方相济,委曲相通,倍称之息,由此而得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王大》:“昔日富豪以倍称之息,折夺良家子女,人无敢言者。”
元稹名句,赛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