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年问米欲东流,先赋新诗寄石头。
赤鯶久沉江上信,杂悬误落海边州。
想君道眼遥相识,顾我官身可自由。
香火因缘知有在,草庵蔬粥不他求。
佛教语。香与灯火,为供奉佛前之物。因以“香火因缘”谓同在佛门,彼此契合。《北齐书·陆法和传》:“ 法和 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於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见主人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 唐 白居易 《祭中书韦相公文》:“ 长庆 初,俱为中书舍人日,寻诣 普济寺 宗律 师所,同受八戒,各持十斋。由是香火因缘,渐相亲近。”亦省作“ 香火缘 ”。 唐 白居易 《以诗代书酬慕巢尚书见寄》:“愿为愚谷烟霞侣,思结空门香火缘。” 宋 楼钥 《适斋挂冠次韵》之一:“秖图径取衣冠挂,不愿更寻香火缘。” 清 袁枚 《新齐谐·王莽时蛇冤》:“先生辞 光武 之聘,早登仙道。与吾有香火缘,故来相救。” 赵光荣 《里湖纪游》诗:“争结香火缘,远方亦麕至。”
成语解释香火:供佛敬神时燃点的香和灯火。香和灯火都是供佛的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指彼此契合。香火因缘出处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使用例句香火因缘久愿同。亦作“ 草菴 ”。 1.草房,草舍。《宋书·沉庆之传》:“营内多幔屋及草菴,火至輒以池水灌灭,诸军多出弓弩夹射之, 蛮 败走。”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:“ 梁 世被繫劾者,子孙弟姪,皆诣闕三日,露跣陈谢……若配徒隶,诸子并立草庵於所署门,不敢寧宅,动经旬日,官司驱遣,然后始退。” 王利器 集解引 卢文弨 曰:“庵,乌含切,《广韵》:‘小草舍也。’”
(2).特指小寺庙或庵堂。 唐 寒山 《诗》之一二九:“鸟语情不堪,其时卧草庵。” 宋 秦观 《显之禅老许以草庵见处作诗以约之》:“偶成二老风流事,不是三乘宿草庵。” 宋 朱熹 《宿休庵用德功间韵赠陈道人》:“暮入千峰里,寒栖一草菴。”
《诗·鄘风·柏舟》:“之死矢靡它。”谓其人虽死,己终不改嫁。后因以“不他”指不适他人或不改嫁。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土偶》:“ 沂水 马 姓者,娶妻 王氏 ,琴瑟甚敦。 马 早逝。 王 父母欲夺其志, 王 矢不他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青娥》:“女阴使人婉致生母,且矢之以不他,其词悲切。”
贺铸名句,寄金陵和上人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