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来瞻对若为情,碎影疏声世已更。
抢地竹怜生节直,过枝蝉敬举家清。
如翁足吐诗人气,剩我应专热客名。
不假汗淋嘲学士,北窗凉共有谁争。
(1).朝见奏对。《宋史·魏野传》:“ 野 上言曰:‘……但以尝婴心疾,尤疎礼节,麋鹿之性,顿缨则狂,岂可瞻对殿墀,仰奉清燕。’”
(2).旧土司名。有上、中、下之分,称 三瞻 。 上瞻对茹 长官司, 下瞻对 安抚司,均 清 雍正 六年(1728年)置; 中瞻对 长官司, 乾隆 十年(1745年)置。在今 四川 新龙 一带,地处 雅砻江 上游。 宣统 三年(1911年)置 瞻对 设治委员,辛亥革命后改为 怀柔县 ,不久改 瞻化县 ,1952年又改 新龙县 。
(1).做情。 唐 杜甫 《江阁卧病走笔寄呈崔卢两侍御》诗:“哀年病秪瘦,长夏想为情。” 王嗣奭 释:“为情,犹俗云做情。”
(2).酬答,酬报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四回:“我将来再为情罢。”《玉娇梨》第十三回:“舍亲无以为情,要做一架锦屏送他。”
钱钟书名句,大伏过拔可丈、忆三年前与叔子谒丈丈赋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