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老子·道经·第十九章》
解释: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,减少私欲杂念,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,才能免于忧患。
原文摘要: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,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。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,绝学无忧。
见“ 见素抱朴 ”。
现其本真,守其纯朴。谓不为外物所牵。《老子》: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”朴,一本作“ 朴 ”。 宋 程大昌 《考古编·庄子一》:“ 周 之所自处者,清浄无欲,而其所非弃者,又皆推见礼法败坏之自,而归诸见素抱朴之域。”
(1).没有忧患;不用担心。《左传·昭公三十二年》:“ 范献子 谓 魏献子 曰:‘……从王命以紓诸侯, 晋国 无忧。’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“为大王计,莫如事 秦 。事 秦 则 楚 韩 必不敢动;无 楚 韩 之患,则大王高枕而卧,国必无忧矣。” 唐 罗邺 《上东川顾尚书》诗:“龙节坐持兵十万,可怜 三蜀 尽无忧。” 宋 朱熹 《次瑞泉诗韵》:“终待寒泉食,无忧水镜昏。”
(2).佛教语。参见“ 无忧王 ”、“ 无忧树 ”。
老子名句,老子·道经·第十九章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