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氏得荆璞,眩走数百舍。
谓足奉至尊,过眼不售价。
有时置箧笥,光彩忽惊夜,持归弄儿女,足以照里社。
(1). 楚 人 卞和 (又称 和氏 )得玉璞于 楚 山中,奉而献之 厉王 和 武王 。使玉工辨认之,均曰:“石也。”以诳欺罪,被刖去两足。后又献之 楚文王 ,使玉工理之,果得宝玉。事见《韩非子·和氏》。后以“和氏”指识才之士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塞难》:“夫见玉而指之曰石,非玉之不真也,待 和氏 而后识焉。”
(2).指怀才不遇之人。 唐 刘得仁 《送友人下第归省》诗:“莫将 和氏 泪,滴著 老莱 衣。”
(3).借指美玉。 汉 司马相如 《上林赋》:“晁采琬琰,和氏出焉。” 汉 扬雄 《甘泉赋》:“前殿崔巍兮,和氏玲瓏。”参见“ 和氏璧 ”。
即 和氏 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以 龢氏 之璧、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”《汉书·叙传上》:“宾又不闻 龢氏 之璧韞於 荆 石, 随侯 之珠藏於蜯蛤虖?”参见“ 和氏 ”。
(1).指 楚 人 卞和 从 荆山 得的未经雕琢的璞玉。 晋 傅玄 《傅子·阙题》:“必得 崑山 之玉而后宝,则 荆 璞无夜光之美;必须南国之珠而后珍,则 随侯 无明月之称。” 唐 张惟俭 《赋得西戎献白玉环》诗:“自将 荆 璞比,不与 郑环 同。”
(2).比喻具有美好资质的人才。 晋 卢谌 《赠刘琨》诗:“承侔 卞和 ,质非 荆 璞。”《晋书·戴邈传》:“又贵游之子……不及盛年,讲肄道义,使明珠加磨莹之功, 荆 璞发採琢之荣,不亦良可惜乎!”
百里一宿。谓长途跋涉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让五兵尚书表》:“臣闻百舍之 赵 ,非宿舂所资;千里之 越 ,岂一苇能泝?” 唐 王维 《送张舍人佐江州同薛璩》诗:“逆旅到 三湘 ,长途应百舍。”参见“ 百舍重趼 ”。
曹彦约名句,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