缚此窄窄昼常关,剥啄髯参兴尽还。
不听高谭如屑玉,强酬好句似登山。
论交此地逢三益,识面它时孰两难。
更忆金兰家世旧,公馀能复共开颜。
(1).谓不听从别人的意见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“ 齐侯 不听左右, 魏主 不听誉者,而明察照羣臣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 步 欲留与 隆 共守二州, 隆 不听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一回:“早劝他不听,此刻后悔了,却是迟了。”
(2).不允许。《北史·魏世祖太武帝纪》:“庚戌,詔自三公已下至於卿士,其子息皆诣太学……不听私立学校,违者师身死,主人门诛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青梅》:“及见女,暴怒,杖逐而出,不听入门。”
(3).不定罪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司寇正刑明辟,以听狱讼,必三刺。有旨无简不听。” 郑玄 注:“简,诚也。有其意无其诚者,不论以为罪。” 孔颖达 疏:“既得其所犯之罪虽有旨意,无诚实之状,则不听之,不论以为罪也。”
见“ 高谈 ”。
碾碎玉石。多指仙家屑玉为食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白云》诗:“鍊金宿明馆,屑玉止瑶渊。” 宋 陆游 《梅花》诗之三:“屑玉定烦修月户,堆金难买破天荒。”
李弥逊名句,仆与公采户曹奉议有先世之契又旧从其伯仲游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