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鼎精须炼,华池水火红。
坎离能匹配,男女自相逢。
曩劫知因果,生前道不穷。
若修方寸是,发意便周通。
(1).犹言铅汞、水火、阴阳。《易·说卦》:“坎为水……离为火。”《易·说卦》:“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;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。”
(2).坎、离本为《周易》的两卦,道教以“坎男”借指汞,内丹家谓为人体内部的yin{1-1}精;以“离女”借指铅,内丹家谓为人体内部的阳气。 唐 吕岩 《百字碑》诗:“气回丹自结,壶中配坎离。” 明 汤显祖 《邯郸记·度世》:“是黄婆土筑了基,放在偃月炉。封固的是七般泥,用坎离为药物。” 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三:“人之色身或有变坏,或值迟暮,色力已衰,不能修清净以了性命,则置鼎器,取坎离,以补完先天,然后静可修。谓之泥水金丹。”
相互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范滂》:“君为人臣,不惟忠国,而造部党,自相褒举,评论朝廷,虚构无端,诸所谋结,并欲何为?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四:“两承差自相商议了一回道:‘除非如此如此。’” 明 徐弘祖 《徐霞客游记·游黄山日记》:“诸峯自相掩蔽,不能一目尽也。”
(1).亲自察看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薛综传》:“自臣昔客始至之时, 珠崖 除州县嫁聚,皆须八月引户,人民集会之时,男女自相可适,乃为夫妻,父母不能止。”
(2).佛教语。指事物各自外现的形象特征。与“共相”相对。 章炳麟 《国故论衡·明见》:“﹝物﹞无毕同,故有自相;无毕异,故有共相。” 章炳麟 《国故论衡·明见》:“浮屠之言曰:从一青计之,以是青为自相,以凡青为共相,青同也。以凡青为自相,以赤、白、黄、紫为共相,显色同也。以显色为自相,以声、香、味、触为共相,色聚同也。”参见“ 共相 ”。
宋太宗名句,逍遥咏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