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词乎
首页 - 诗词名句 - 臭味得所同,不在金兰后

臭味得所同,不在金兰后

出自宋代释文珦《梅友》:

梅有岁寒姿,桃李非其偶。
冰雪见凌厉,斯固梅之守。
伊人清且妍,是曰梅之友。
臭味得所同,不在金兰后
溪烟陇月间,幽其未尝负。
中路勿弃捐,友道贵长久。

查看所有释文珦诗词作品

注释参考

臭味

臭恶之气味。《周礼·天官·内饔》“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” 汉 郑玄 注:“腥臊羶香可食者,是别其不可食者,则所谓者皆臭味也。” 清 赵翼 《裙带鱼臭如醃鲞莪洲白门乃酷嗜诗以调之》:“臭味輼輬不可亲,嗜痂偏作席间珍。”

(1).气味。 汉 仲长统 《昌言下》:“性类纯美,臭味芬香,孰有加此乎?” 宋 苏轼 《题杨次公蕙》诗:“蕙本兰之族,依然臭味同。”

(2).比喻志趣。 汉 蔡邕 《玄文先生李休碑》:“凡其亲昭朋徒,臭味相与,大会而葬之。” 唐 元稹 《与吴端公崔院长五十韵》:“吾兄諳性灵, 崔子 同臭味。投此挂冠词,一生还自恣。” 清 方苞 《赠潘幼石序》:“岂臭味之同,虽先生亦有不能自主者耶?”

(3).比喻同类。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 季武子 曰:‘谁敢哉!今譬於草木,寡君在君,君之臭味也。’” 杜预 注:“言同类。” 唐 李百药 《房彦谦碑》:“且復留连宴赏,提携臭味,登山临水,必动咏言。” 宋 苏轼 《下财启》:“夙缘契好,获媾婚姻,顾门阀之虽微,恃臭味之不远。”

得所

(1).谓得到安居之地或合适的位置。语出《诗·魏风·硕鼠》:“乐土乐土,爰得我所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四海辐凑,靡不得所。” 三国 蜀 诸葛亮 《前出师表》:“愚以为营中之事,悉以咨之,必能使行阵和睦,优劣得所。” 唐 杜甫 《敬赠郑谏议十韵》:“野人寧得所,天意薄浮生。” 明 李贽 《答耿中丞书》:“夫天下之人得所也久矣,所以不得所者,贪暴者扰之,而‘仁者’害之也。”

(2).适当;适宜。 北魏 高湛 《养生论》:“寻常饮食,每令得所,多湌令人彭亨短气,或致暴疾。” 金 王若虚 《宁晋县令吴君遗爱碑》:“盖其刚柔适中,缓急得所,勤故不废事,简故不扰民,明无不察,毫髮莫欺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续录三》:“ 钱敦堂 编修殁,其门生为经纪棺衾,赡恤妻子,事事得所。”

不在

不在 (bùzài) 指不位于或处于某处 be out;be not in 小王不在 我姐姐早不在机房上班上 婉称人去世了 pass away 长征干部大部分都不在了

金兰

金兰 (jīnlán) 原指朋友间感情投合,后来用做结拜为兄弟姐妹的代称 sworn brothers and sisters 山公与 嵇、阮一面,契若金兰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 金兰之友

释文珦名句,梅友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0
纠错
猜你喜欢
应用推荐
诗词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