奕世承家学,诸公荐吏能。
政传花县美,心与练江澄。
易箦去何远,攀辕悲不胜。
伤哉嬴博葬,泪尽老延陵。
累世,代代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奕世载德,不忝前人。”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臣奕世受恩,得备纳言。” 李贤 注:“奕犹重也。”《宋书·孔琳之传》:“而传国之璽,歷代迭用;袭封之印,奕世相传。” 宋 司马光 《宣徽惠穆吕公挽辞》:“奕世台衡贵,盈门紱冕荣。” 清 何启 胡礼垣 《新政论议》:“是故议院议员之法立,则奕世无失德之君。”
承继家业。《易·师》:“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” 南朝 陈 徐陵 《与王僧辩书》:“未有膺龙图以建国,御凤邸以承家。” 清 杨昭 《<闲止书堂集钞>跋》:“惟我主人,清白承家,慷愾赋性,四海交游,共识心胸。”
宋 代台阁近臣推荐贡举人,谓之“公荐”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祖乾德元年》:“故事,每岁知贡举官将赴贡院,臺阁近臣得荐抱才艺者,号曰公荐。”
为政的才能。《后汉书·坚镡传》:“ 世祖 讨 河北 ,或荐 鐔 者,因得召见。以其吏能,署主簿。”《南史·孔琇之传》:“ 琇之 有吏能,仕 齐 为 吴 令。”《宋史·孝宗纪二》:“詔侍从、臺諫、两省官举任刑狱、钱穀及有智略吏能者各二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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