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上官当以主。
溢美而言,是谓私徇。
唐君果何人,面临是此于宝晋。
予盖于是三叹,则前朝之得士,而未暇及笔法之神隽也。
(1).过分赞美。《庄子·人间世》:“夫两喜必多溢美之言。” 唐 司空图 《释怨》:“岂溢美而是竞,忘撝谦而自爱。” 明 宋濂 《赠传神陈德颜序》:“史氏之法,不溢美,不隐恶,必务求其人之似焉。” 郭沫若 《羽书集·写在菜油灯下》:“这几句话,我不敢说果能道着 鲁迅 的心事,但在我是毫无溢美、毫无阿好的直感。”
(2).犹言十分美好。 汉 王充 《论衡·齐世》:“方今圣朝承 光武 , 袭 孝明,有浸酆溢美之化,无细小毫髮之亏。”
亦作“ 私狥 ”。犹徇私。曲从私情。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论赞》:“其有本无疑事,輒设论以裁之,此皆私徇笔端,苟衒文彩。” 明 朱有燉 《香囊怨》第三折:“我説来的言语无私狥。” 章炳麟 《文学说例》:“效 战国 之口説以为辞者,语必傖俗,且私徇笔端,苟炫文采,浮言妨要,其伤实多。”
岳珂名句,米元间狱空行帖赞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