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国风流阻洳川,家家弦管路岐边。
曾为郡职随分竹,亦作歌词乞采莲。
北榭远峰闲即望,西湖残景醉常眠。
墙花此日休回避,不是当时恶少年。
给予作为权力象征的竹使符,谓封官授权。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家传铭》:“建节 中平 ,分竹 黄初 。”《梁书·萧子显传》:“仁威将军、 吴兴 太守 子显 ,神韵峻举,宗中佳器。分竹未久,奄到丧殞,惻愴于怀。” 唐 无可 《送李使君赴琼州兼五州招讨使》诗:“分竹雄兼使,南方到海行。”
谓作歌词而咏唱。《书·益稷》:“帝庸作歌曰:‘勑天之命,惟时惟几。’”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乌孙国》:“公主悲愁,自为作歌曰:‘吾家嫁我兮天一方,远託异国兮乌孙王。’”《封神演义》第四五回:“ 惧留孙 领命,作歌而来。”
即《采莲曲》。 宋 曼殊 《渔家傲》词:“一曲《採莲》风细细,人未醉,鸳鸯不合惊飞起。”参见“ 採莲曲 ”。
即《採莲曲》。 南朝 梁 何逊 《寄江州褚咨议》诗:“因君奏《采莲》,为余吟《别鹤》。” 唐 孟浩然 《夜渡湘水》诗:“露气闻香杜,歌声识《采莲》。” 明 王世贞 《赠梁公实谢病归》诗:“《采莲》一曲杳然去,得醉即卧清溪头。”参见“ 採莲曲 ”。
薛能名句,平阳寓怀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