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知受气禀天然,百法方为事理全。
假合都来归至道,修持远大更通玄。
二仪交感成祥瑞,八卦刚柔被俗牵。
何谓此中生恍惚,直须欵曲细精研。
见“ 气稟 ”。
亦作“ 气禀 ”。谓受之于气。《韩非子·解老》:“稽万物之理,故不得不化;不得不化,故无常操;无常操,是以死生气稟焉,万智斟酌焉,万事废兴焉。”后世用以指人生来就有的气质。《礼记·中庸》“天命之谓性” 宋 朱熹 集注:“性道虽同,而气禀或异,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。”《明史·儒林传二·刘邦采》:“刮磨砥礪,以融气稟,絶外诱。” 清 王夫之 《张子正蒙注·太和》:“有生之后,虽气稟物欲相窒相梏,而克自修治,即可復健顺之性。” 鲁迅 《集外集拾遗补编·破恶声论》:“顾民生多艰,是性日薄,洎夫今,乃仅能见诸古人之记録,与气稟未失之农人。”
亦作“ 气禀 ”。即饩廩。俸禄。 章炳麟 《秦政记》:“ 明 制贵其宗室孽子诸王,虽不与政柄,而公卿为伏謁;耳孙疏属,皆气稟於县官。”
佛教语。佛教唯识宗说明世间、出世间一切现象的总称。 唐 白居易 《醉吟》之一:“空王百法学未得,姹女丹砂烧即飞。” 唐 方干 《题龟山穆上人院》诗:“修持百法过半百,日往月来心更坚。”参见“ 五位百法 ”。
(1).办事;成事。 马王堆 汉 墓帛书《战国纵横家书·苏秦谓陈轸》:“其为事甚完,便 楚 ,利公。”《韩非子·南面》:“人主欲为事,不通其端末,而以明其欲,有为之者,其为不得利。” 唐 韩愈 《黄家贼事宜状》:“蛮夷之性易动难安,遂至攻劫州县,侵暴平人,或復私讎,或贪小利,或聚或散,终亦不能为事。”
(2).犹出事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五:“长要来问个信,自从为事之后,生意淡薄,穷忙没有工夫,又是素手,不好上门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五:“况且窝盗为事,声名扬开去不好听,别人不管好歹,信以为实,就怕来缠帐。”
宋太宗名句,逍遥咏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