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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主事雠人,万死奚足卹

出自宋代胡仲弓《感古十首》:

豫让口吞炭,智伯头已漆。
报仇须及晨,安用诈行乞。
饮器骨已枯癞哑特小术。
壮士死於义,千古犹一日。
弃主事雠人,万死奚足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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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主事

主事 (zhǔshì) 主持处理事情 manage 主事人 当家主事 户部主事。——《明史》

雠人

亦作“讐人”。敌人;仇人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三》:“今为事之故,弃所贵於讎人,臣以为大王轻矣。”《新唐书·孝行传·张琇》:“久之,手杀讎人,诣官自陈,帝原之。” 清 李渔 《怜香伴·闻试》:“你是他的讐人,他怎么肯中你?”

万死

万死 (wànsǐ) 死一万次,形容受严厉惩罚或冒生命危险 die ten thousand deaths 罪该万死

胡仲弓名句,感古十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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