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子曰:“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
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
”老氏称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
”“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
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
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
故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
”“下士闻道大笑之”。
非虚言也。
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
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谓人有知耻之心,则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 何晏 集解:“格,正也。” 邢昺 疏:“使民知有礼则安,失礼则耻,如此,ze{1~1}民有愧耻而不犯礼,且能自脩而归正也。” 清 魏源 《军储篇一》:“天下有重典而不为酷者,惩一儆百,辟以止辟是也;有最轻之典而人莫敢犯者,有耻且格是也。” 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资政新篇》:“诸凡国法,治人身恶之既形者,制其滋蔓之多,必先教以天条,而后齐以国法,固非不教而杀矣,亦必有耻且格尔。”
司马迁名句,酷吏列传序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