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道归淳朴,明珠被弃捐。天真来照乘,成性却沈泉。
不是灵蛇吐,非缘合浦还。岸傍随月落,波底共星悬。
致远终无胫,怀贪遂息肩。欲知恭俭德,所宝在惟贤。
(1).指最好的学说、道德或政治制度。《礼记·学记》:“虽有嘉肴,弗食,不知其旨也;虽有至道,弗学,不知其善也。”《礼记·表记》:“道有至,义有考。至道以王,义道以霸,考道以为无失。” 郑玄 注:“此读当言‘道有至,有义,有考’,字脱一有耳。” 陈澔 集说引 应氏 曰:“至道,即仁也。至道浑而无迹,故得其浑全精粹以为王。” 晋 陆机 《演连珠》之六:“是以至道之行,万类取足於世;大化既洽,百姓无匱於心。”
(2).最高的原则、准则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以从俗为善,以货财为寳,以养生为己至道,是民德也。”
(3).佛、道谓极精深微妙的道理或道术。《庄子·在宥》:“来!吾语女至道。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;至道之极,昏昏默默。” 汉 牟融 《理惑论》:“﹝ 老子 ﹞曰:‘用其光,復其明,无遗身殃。’此道生死之所趣,吉凶之所住。至道之要,实贵寂寞,佛家岂好言乎!” 唐 陈鸿 《东城老父传》:“读释氏经,亦能了其深义至道,以善心化市井人。” 宋 洪迈 《夷坚丁志·司命府丞》:“及见 海蟾 曰:‘汝以夙契得遇我。’命长跪传至道。”
(1).抛弃;废置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子曰:‘少弃捐在外,尝无师傅所教学,不习於诵。’”《淮南子·览冥训》:“弃捐 五帝 之恩刑,推厥 三王 之法籍。” 唐 胡适 《行路难》诗之一:“黄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弃捐。” 章炳麟 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所谓圣明之主者,亦非远于人情者也,果能敝屣其黄屋,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?”
(2).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。 汉 刘向 《<战国策>序》:“当此之时……重约结誓,以守其国,故 孟子 、 孙卿 儒术之士,弃捐於世;而游説权谋之徒,见贵於俗。” 唐 张籍 《离妇》诗:“十载来夫家,闺门无瑕疵……念君终弃捐,谁能强在兹。” 唐 吴筠 《览古》诗之七:“ 鲁侯 祈政术, 尼父 从弃捐。 汉 主思英才, 贾生 被排迁。” 宋 陈师道 《贺许州梁资政书》:“某向以不虞之名,误被非常之举,间缘罪戾,自取弃捐。” 明 何景明 《东门赋》:“念我与君,少小结髮,何言中路,弃捐决别。”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“妾櫝中有玉,恨郎眼内无珠,命之不辰,风尘困瘁,再得脱离,又遭弃捐。” 清 吴伟业 《赠陆生》诗:“京华浪跡非长计,卖药求名总游戏。习俗谁容我弃捐,才名苦受人招致。”
(3).人死的婉词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有先生则活,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,长终而不得反。” 唐 李翱 《右仆射杨公墓志》:“公生六年,太保弃捐;未及成童, 虢国 又终。” 明 宋濂 《故封承事郎给事中王府君墓版文》:“予生髮未燥,先公弃捐,一念及兹,肝胆为之拆裂。” 清 赵翼 《哭刘瀛坡总戎》诗:“如此相知忍弃捐,身骑箕尾竟登仙。”
独孤绶名句,投珠于泉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