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农星晦无光,太史昨夜占五潢。
国家大本重谷禄,曰奎曰胃明天仓。
中书垣次大司农,署秩列九卿,尊大府,春耕藉亩冬藏冰,六十五官八九扈。
杭公均输少卿属,赋足国家民亦足。
农田漕运一时了,文如锦绣人如玉。
归来奏仪帝曰俞,诏书宽大赐民租。
太平治象今日见,不用再讲贞元宰相均田图。
丞相。《文选·王融<三月三日曲水诗序>》:“元宰比肩於 尚父 ,中鉉继踵於《周南》。” 李善 注:“元宰,冢宰也。”《晋书·王导传赞》:“实赖元宰,固怀匪石之心;潜运忠謨,竟翦吞沙之寇。”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上:“ 天禧 中,宰相 丁晋公 始为使; 天圣 三年,又以宰相 王冀公 为使。自后元宰继领之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端拱元年》:“﹝ 翟颖 ﹞于是击登闻鼓,讼 昉 身任元宰,属北方多警,不忧边思职,但赋诗饮酒并置女乐等事。”
(1). 汉 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。《汉书·王嘉传》:“詔书罢菀,而以赐 贤 二千餘顷,均田之制从此堕坏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:“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,皆有顷数,於品制中令均等。今赐 贤 二千餘顷,则坏其等制也。”
(2). 北魏 至 唐 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一》:“ 魏孝文 始行均田,然其立法之大概,亦不过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。”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二》:“ 孝文 太和 元年……均田之制,始於此矣。九年,下詔均给天下人田,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,妇人二十亩。” 刘泽华 等《中国古代史》第十章第五节:“ 北魏 政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社会秩序,便着手解决土地问题,于公元485年( 孝文帝 太和 九年)颁布了均田令。”
耘田。《大戴礼记·夏小正》:“农率均田。率者,循也,均田者,始除田也。言农夫急除田也。” 孔广森 补注:“均读为耘,故传言除田也。”
杨维桢名句,送司农丞杭公还京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