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人阐性命,易书所自作。
要令末世士,悟取先天学。
俗儒何纷纷,私意妄穿凿。
或被阴阳拘,或遭象数缚。
执一以为真,盲夫妄扪摸。
我尝皆过眼,去道转辽邈。
粤从探释氏,奧处窥其略。
返照日月久,豁然生妙觉。
八卦未画初,玄门启关钥。
向来百家言,尽把束高阁。
《左传·僖公十五年》:“龟,象也;筮,数也。物生而后有象,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。” 杜预 注:“言龟以象示,筮以数吿,象数相因而生,然后有占,占所以知吉凶。”《周易》中凡言天日山泽之类为象,言初上九六之类为数。象数并称,即指龟筮。 三国 魏 嵇康 《释<难宅无吉凶摄生论>》:“故吾以无故而居者可占,何惑象数之理也。”《旧唐书·职官志三》:“太卜令掌卜筮之法。丞为之贰。其法有四:一龟,二五兆,三易,四式。皆辨其象数,通其消息,所以定吉凶焉。” 清 黄宗羲 《亡儿阿寿圹志》:“予注律吕、象数、周髀、歷筭、勾股、开方、地理之书,颇得前人所未发。” 王闿运 《<庄子注>序》:“其儒者号为迂缓緐重,多拘而少成,抱缺守残,惟名物象数之是求,与《庄子》絶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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