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郡三年困水灾,昔时从事建麾来。
遥知到后疏游燕,不比苏韦放酒杯。
亦作“ 水菑 ”。因久雨、山洪暴发、河水泛滥等原因而造成的灾害。《穀梁传·庄公七年》:“高下有水灾,曰大水。”《史记·河渠书》:“ 鄃 居 河 北, 河 决西南,则 鄃 无水菑。”《宋史·兵志六》:“ 河 北连年水灾,流民未復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一回:“这一个水灾,也不知伤了多少民田民命。” 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三卷第五五章:“这 黄河 不同于我们 米脂县 的小河,只要堤上有一个小漏洞,就会河堤崩塌,变成大的水灾。”
(1).建,树立;麾,旌旗。《周礼·春官·巾车》:“建大麾以田,以封蕃国。”
(2).古代建大麾以封藩国,后因以“建麾”指出任地方长官。《文选·沉约<齐故安陆昭王碑>》:“建麾作牧,明德攸在。” 李善 注:“麾,旌旗之名,州将所执也。” 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辩证二》:“今人守郡谓之建麾。”
陈襄名句,简子直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