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日先生住一轩,手抄六籍自忘言。
至今遗墨如新写,付与楼居四世孙。
親手抄寫。
以手工抄錄。
親手抄寫的文稿。
(1).即六经。《文选·班固<东都赋>》:“盖六籍所不能谈,前圣靡得言焉。” 李善 注:“六籍,六经也。” 晋 陶潜 《饮酒》诗之二十:“如何絶世下,六籍无一亲。” 明 张煌言 《陈文生未焚草序》:“ 祖龙 一炬,六籍烟飞,然博士掌故,犹未焚也。” 清 龚自珍 《送夏进士序》:“大哉斯言!是其炳六籍,训万祀矣。”
(2).佛教著作《大般若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维摩诘经》、《楞伽经》、《圆觉经》、《楞严经》,号称禅家六籍。
(1).谓心中领会其意,不须用言语来说明。语本《庄子·外物》:“言者所以在意,得意而忘言。” 三国 魏 曹植 《苦思行》:“中有耆年一隐士,鬚髮皆皓然,策杖从我游,教我要忘言。” 宋 陈师道 《次韵德麟植桧》:“萧萧孤竹君,忘言理相契。”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就逮》:“莫笑忘言真有道,自惭搜句百无功。”
(2).指不借语言为媒介而相知于心的友谊。《晋书·山涛传》:“后遇 阮籍 ,便为竹林之交,著忘言之契。” 唐 韩愈 《祭薛中丞文》:“况某等忘言斯久,知我俱深。”
(3).忘其所言;不须言说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言事·抗疏中辍》:“二公皆名士正人,所言必不妄,但权奸已败,即往事果真,亦当忘言,此等追叙,似乎蛇足。”
叶适名句,潜经阁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