廊庙推良弼,屏藩纪吏师。
三孤崇恤典,公座有佳儿。
风节萧长倩,诗篇杜拾遗。
倏骑箕尾去,名共列星垂。
指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《书·周官》: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曰三孤。” 孔 传:“此三官名曰三孤。孤,特也。言卑於公,尊於卿,特置此三者。” 蔡沉 集传:“三孤虽三公之贰而非其属官……公论道,孤弘化;公燮理阴阳,孤寅亮天地;公论於前,孤弼於后。公孤之分如是。” 三国 魏 刘劭 《人物志·材能》:“计策之能,术家之材也,故在朝也,则三孤之任,为国则变化之政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正一品;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为三孤,从一品。掌佐天子理阴阳,经邦弘化,其职至重。”参见“ 三少 ”。
朝廷对去世官吏分别给予辍朝示哀、赐祭、配饗、追封、赠谥、树碑、立坊、建祠、恤赏、恤荫等的典例。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六:“ 京 以 子由 长厚,必不肯发其变役法事,而疑其诸郎,故恤典独厚也。”《明史·贺世贤传》:“ 世贤 既殁,或疑其叛降,恤典故不及。”
帝王对臣属规定的丧葬善后礼式。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八:“ 崔纵 之櫬 金 人付臣护之而来,谨置之 临安府 城内 妙行寺 ,乞赐检举,特与卹典,访其亲而官助葬之。” 明 张煌言 《李陵论》:“设令 汉武 闻 陵 之败,临轩而叹,侧席而思,为之恤其母,抚其孥,或误传 陵 已死事,更为招魂以祭,卹典以赠之, 陵 虽犬豕,当必悔恨自裁矣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王文简公补谥》:“因与 理密亲王 酬倡,为上所怒,故以他故罢官,没无卹典。”
旧指官吏办公的坐席。《醒世恒言·灌园叟晚逢仙女》:“不想大尹忽然一个头晕,险些儿跌下公座。自觉头目森森,坐身不住。”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故一·中堂》:“﹝ 明 洪武 ﹞十八年,又命殿阁大学士、左右春坊大学士俱为翰林院官,故院中设阁老公座於上,而掌院学士反居其旁。”
(1).好儿子,称心的儿子。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排调》:“ 张苍梧 是 张凭 之祖,尝谓 凭 父曰……‘汝有佳儿。’” 唐 司空曙 《送王使君小子孝廉登科归省》诗:“ 张冯 本名士, 蔡廓 是佳儿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二回:“这 安老爷 此番出京……重归故里,再见乡关,况又保全了一个佳儿,转添了一个佳妇。”
(2).聪明的孩子。《宋史·曹琮传》:“ 琮 幼时,从主入禁中, 太宗 置膝上,拊其背曰:‘ 曹 氏有功我家,此亦佳儿也。’” 明 李贽 《史纲评要·东汉纪·桓帝》:“能问父优劣,亦是佳儿。”
虞俦名句,李参政挽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