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默居士,字志明。
生公侯家,才性高爽,弃家求道,不蓄妻子,与世无累,而父母与兄之丧,贫不能举,以是眷眷世间,不能无求于人。
余深哀其志,既有以少助之,又取其言为诗以赠其行,庶几有哀之者。
章子亲未葬,余生抱羸疾。
朝吟噎邻里,夜泪腐茵席。
前年黑花生,今岁白发出。
身随日月逝,恨与天地毕。
愿求不毛田,亲筑长夜室。
难从王孙裸,未忍夏后{即土}。
五陵多豪士,百万付一掷。
心知义财难,甘就贫友乞。
不辞毛发施,行自丘山积。
此志苟朝遂,夕死真不戚。
誓求无生理,不践有为迹。
弃身尸陀林,乌鸟任狼籍。
(1).犹舍身。 三国 魏 曹植 《白马篇》:“长驱蹈 匈奴 ,左顾凌 鲜卑 ,弃身锋刃端,性命安可怀。”
(2).谓不顾自身的名声。《梁书·徐勉传》:“非徒弃日,乃是弃身,身名美恶,岂不大哉!可不慎歟?”
同“ 尸陀林 ”。 唐 范摅 《云溪友议》卷十:“招羣徒众,入尸陀林,以饼裹腐尸肉而食。”
亦作“ 尸陁林 ”。梵语的译音。弃尸之处;僧人墓地。《陈书·孝行传·谢贞》:“气絶之后,若直弃之草野,依僧家尸陁林法,是吾所愿。” 唐 玄应 《一切经音义》卷十八:“尸陀林正言尸多婆那,此云寒林。其林幽邃而且寒,因以名也,在 王舍城 侧……今总指弃尸之处名尸陀林者,取彼名。” 宋 苏轼 《赠章默》诗:“弃身尸陀林,乌鳶任狼藉。”一本作一本作“尸陀林”。 清 赵翼 《赠李莪洲》诗:“肉将尸陁林下填,魂已鬼门关畔立。”
(1).乌鸦之属。《周礼·夏官·罗氏》:“罗氏掌罗乌鸟。” 郑玄 注:“乌谓卑居鹊之属。” 贾公彦 疏:“卑居雅乌云鹊者,即山鹊卑居之类。” 唐 李郢 《寒食野望》诗:“乌鸟乱啼人未远,野风吹散白棠梨。” 宋 范成大 《四时田园杂兴》诗之二四:“乌鸟投林过客稀,前山烟暝到柴扉。”
(2).古称乌鸟反哺,因以喻孝亲之人子。 晋 傅咸 《申怀赋》:“尽乌鸟之至情,竭欢敬於膝下。” 唐 孟浩然 《送王五昆季省觐》诗:“斜日催乌鸟,清江照綵衣。” 明 张居正 《谢准假归葬疏》:“顾臣昔者急切求归,祇欲遂乌鸟思亲之念。”
形容凌亂不整。
唐.皇甫氏.京都儒士:「諸奴客已開關,至閤子間,但見狗竇中,血淋漓狼籍。」 宋.歐陽修.採桑子.群芳過後西湖好詞:「群芳過後西湖好,狼籍殘紅。」比喻行為放蕩,聲名敗壞。
舊唐書.卷一七九.劉崇望傳:「前日杜太尉狼籍,為朝廷深恥。」破壞、糟蹋。
二刻拍案驚奇.卷二十六:「姪兒子也不好小家子樣來爭,聽憑他沒些搭煞的,把一所房子狼籍完了。」苏轼名句,赠章默(并叙)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