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刀自断命根,不要依草附木。
若有一法与人,永入拔舌地狱。
(1).统一的法令。《荀子·王霸》:“君者,论一相,陈一法,明一指,以兼覆之,兼炤之,以观其盛者也。”
(2).指专一地行法。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道,一法而不求智,固术而不慕信,故法不败,而群官无奸诈矣。”
(3).越发;更加。 元 无名氏 《刘弘嫁婢》第一折:“这个姑夫老人家,一法老的糊突了。” 明 徐渭 《翠乡梦》第一折:“那妇人老也小,止不过十七八岁,一法生得絶样的。”
(4).一种方法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杂应》:“又一法,思其髮散以被身,一髮端,輒有一大星缀之。”《素问·刺志论》“入实者,右手开鍼空也;入虚者,左手闭鍼空也” 张隐庵 集注引 张兆璜 曰:“开闔者,三阳之气发于下焦。营卫者,中焦水穀之所生也。用鍼取气,在于营卫,而此篇独论气出下焦,血出中焦,候下焦所生之气,出入开闔,以行补写之法,又一法也。”
(5).佛教用语,犹言一事一物。《华严经》卷十三:“惟以一法得出离。” 唐 李邕 《岳麓寺碑》:“一法开无量之门,一音警无边之众。” 宋 范成大 《题记事册》诗:“八万四千空se{1-1}界,不离一法认毘卢。”
合乎民意取得人心。《国语·越语下》:“持盈者与天,定倾者与人,节事者与地。” 韦昭 注:“与人,取人之心也。”《管子·形势》:“持满者与天,安危者与人。” 尹知章 注:“能安危者,则与人合。”
佛教所说地狱之一。谓凡生前喜欢毁谤别人的人,死后要堕入拔舌地狱,被鬼使把其舌头拔出来,用钉钉住,以示惩戒。《法苑珠林》卷八七:“又缘其妄语,便致两舌,今身言无慈爱,谗谤毁辱,恶口离乱,死即当堕拔舌、烊铜、犂耕地狱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回:“我不是迷信了那因果报应的话,説甚么谈人闺閫,要下拔舌地狱。” 梁启超 《新罗马》第三出 扪虱谈虎客 批注:“吾独怪作者锦心绣口、尔雅温文,何苦造此口孽,不畏拔舌地狱留卿一席耶?”
释道颜名句,颂古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