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截无根树子铺,超凡越圣大心粗。
忘躯为法方如此,担板真如大丈夫。
(1).制定法律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“百姓歌之曰:‘ 萧何 为法,顜若画一; 曹参 代之,守而勿失。’”
(2).成为法则。 唐 韩愈 《进学解》:“吐辞为经,举足为法。”
呆板。 宋 华岳 《自讼》诗:“我生素不事詼谐,担板方头唤不回。” 清 黄宗羲 《论文管见》:“叙事须有风韵,不可担板。” 郭绍虞 《中国文学批评史》六八:“ 梨洲 论诗,于情景的关系,说得已很妙,然而犹觉其担板搭实,没有 船山 说得空灵。”
佛教语。梵文Tathatā或Bhūtatathatā的意译。谓永恒存在的实体、实性,亦即宇宙万有的本体。与实相、法界等同义。 南朝 梁 萧统 《谢敕赉制旨大集经讲疏启》:“同真如而无尽,与日月而俱悬。”《成唯识论》卷九:“真谓真实,显非虚妄;如谓如常,表无变易。谓此真实,於一切位,常如其性,故曰真如。” 明 屠隆 《昙花记·西游净土》:“霞幢被,宝座趺,灵光随处现真如。”《红楼梦》第八七回:“屏息垂帘,跏趺坐下,断除妄想,趋向真如。” 范文澜 《唐代佛数·佛教各派》:“事物生灭变化,都不离真如。故真如即万法(事物),万法即真如。真如与万法,无碍融通。”
释印肃名句,行住坐卧三十二颂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