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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身非所恨,犹复得闻思

出自宋代陈师道《楝花》:

密叶已成荫,高花初著枝。
幽香不自好,寒艳未多知。
会见垂金弹,聊容折紫緌。
粉身非所恨,犹复得闻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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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粉身

牺牲性命。 唐 杜甫 《江头五咏·丁香》:“晚堕兰麝中,休怀粉身念。” 唐 薛调 《无双传》:“老夫乃一片有心人也。感郎君之深恩,愿粉身以答效。” 宋 苏轼 《江瑶柱传》:“苟不得志,虽粉身亦何憾。”

非所

(1).不按规定时间;不时。《荀子·王霸》:“伤国者,何也?曰:以小人尚民而威,以非所取於民而巧。” 王先谦 集解引 俞樾 曰:“非所,犹非时也。”

(2).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。指监狱、边荒之地等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或禁錮闭隔,或死徙非所。” 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阴注阳受》:“先是 翱 典 合肥郡 ,有一道人诣 翱 ,自言能使鬼神。 翱 谓其妖……命繫於非所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三:“ 康熙 癸未,状元 王式丹 以 江南 科场事牵涉,卒於非所。”

陈师道名句,楝花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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