弑君杀父乱纲常,弟戮其兄促灭亡。
上下交片仁义绝,背违天理应难昌。
地位高的人与地位低的人交往。《易·繫辞下》:“君子上交不諂,下交不瀆。”《管子·大匡》:“贵人子处华、下交、好饮食,行此三者有罪无赦。”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赞》:“然 信陵君 之接巖穴隐者,不耻下交,有以也。” 清 陈梦雷 《绝交书》:“老年兄以桑梓鉅望,道貌冲和,折节下交,每以远大相许。”
背逆违反。 三国 魏 曹丕 《禁母后预政诏》:“以此詔传后世,若有背违,天下共诛之。”《后汉书·公孙瓒传》:“忝辱爵命,背违人主, 绍 罪二也。”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五:“ 子厚 作相, 美叔 见其施设大与在 金山 时所言背违,因进謁力諫之。” 章炳麟 《四惑论》:“其不以是利人,诚凉薄寡恩矣,然而不得以背违公理责之。”
(1) [natural's law]∶自然法则;天道,天然的组织结构
依乎天理。——《庄子·养生主》
(2) [heavenly principles;moral principles]∶宋代的理学家认为封建lun{1-1}理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法则,把它叫做“天理”
(3) [moral principles;morality]∶道义
(4) [nature;natural instincts]∶天性
详细解释(1).天道,自然法则。《庄子·天运》:“夫至乐者,先应之以人事,顺之以天理。” 南朝 梁 江淹 《知己赋》:“谈天理之开基,辩人道之始终。” 宋 李格非 《洛阳名园记·大字寺园》:“其水其木,至今犹存,而曰堂曰亭者,无復彷彿矣!岂因於天理者可久,而成於人力者不可恃邪?”
(2). 宋 代理学家把封建lun{1-1}理看作永恒的客观道德法则,称“天理”。 宋 朱熹 《答何叔京》之二八:“天理只是仁、义、礼、智之总名,仁、义、礼、智便是天理之件数。”
(3).泛指道义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四:“自道神鬼莫测,岂知天理难容?”《红楼梦》第六八回:“婶娘怎么样待你?你这么没天理,没良心!” 洪深 《贫民惨剧》第三幕:“天理良心,做这种的事情!”
(4).犹天性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夫物之感人无穷,而人之好恶无节,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。人化物也者,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理,性也,是天之所生本性灭絶矣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道意》:“诱于可诱而天理灭矣。”
(5).星名。《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魁中四星,为贵人之牢,曰天理也。”
(1).应付危难。《管子·重令》:“臣下不顺,上令难行,则应难不捷。”
(2).答难。 汉 扬雄 《法言·重黎》:“请问‘盖天’。曰:‘盖哉!盖哉!应难未几也。’” 汪荣宝 义疏:“ 子云 有难盖天八事……彼时盖天家必有强辞夺理以应之者,故曰应难未几也。”
金朋说名句,五季梁主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