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云连陇树,红日下溪榆。
毡帐三千里,蜂屯十万夫。
鲁刍肥厩马,汉杰遗城狐。
虎{左韦右长}空涵月,犀渠半纲蛛。
游军声勃崒,巡徼语咙胡。
柳脆藩篱薄,桑乾堑垒孤。
突炎将及燕,逋尾又侵乌。
曲引梅花落,谣闻小麦枯。
将军金騕褭,轻侠绣蝥弧。
十二营田利,知谁上此图。
(1).十分之二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万,县隔千里之外, 齐 得十二焉。” 裴骃 集解引 苏林 曰:“十二,得十中之二。”
(2)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任地……甸稍县都,皆无过十二。” 贾公彦 疏:“皆无过十二者……皆无过十而税二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,而不出租税。” 颜师古 注:“若有万钱为贾,则获二千之利。”
(3)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 南朝 齐 王融 《望成行》:“金城十二重,云气出表里。”参见“十二分。”
(1).经营田产;购置田地。《宋书·良吏传·江秉之》:“人有劝其营田者, 秉之 正色曰:‘食禄之家,岂可与农人竞利?’”《梁书·处士传·何胤》:“山侧营田二顷,讲隙从生徒游之。”
(2).即屯田。 汉 以后历代政府利用兵士或召募流民于驻扎地区种田,以供军饷。《南齐书·垣崇祖传》:“卿视吾是守 江 东而已邪?所少者食,卿但努力营田,自然平殄残丑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奏为陕西西路入中粮草及支移二税》:“更选差朝臣四人……专管本路税赋课利及图回营田等事。”《文献通考·田赋七》:“屯田以兵,营田以民,固有异制。 咸平 中, 襄州 营田,既调夫矣,又取邻州之兵,是营田不独以民也。 熙 丰 间,边州营屯,不限兵民,皆取给用,是屯田不独以兵也。”
(3).屯田制之耕作地。《通典·食货二》:“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丁牛者,所收斛斗皆準顷亩。”《新唐书·薛珏传》:“初,州有营田。”
吴泳名句,塞下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