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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坟犹有主,客舍若为情

出自宋代罗公升《江州寒食》:

旅食逄寒食,风声佐雨声。
野坟犹有主,客舍若为情
家近心逾切,囊空眼便生。
庐山如不过,此去信无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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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有主

(1).谓死后立有神主。 清 夏炘 《学礼管释六·释大夫士庙主》:“《左传》称 孔悝 反祏。又《公羊》:‘大夫闻君之丧,摄主而往。’注义以为摄敛神主而已,不暇待祭。皆大夫有主之文,大夫以下不云尺寸,虽有主无以知其形制。”

(2).旧指女子已有未婚夫。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封三娘》:“﹝ 孟生 ﹞察知佳人有主,忿火中烧,万虑俱断矣。” 赵树理 《登记》二:“依我看都差不多,不过那两家都有主了,如今只剩下 小飞蛾 家这一个了!”

客舍

客舍 (kèshè) 旅馆;供旅客住宿的房屋 hotel;guest house;guest room

为情

(1).做情。 唐 杜甫 《江阁卧病走笔寄呈崔卢两侍御》诗:“哀年病秪瘦,长夏想为情。” 王嗣奭 释:“为情,犹俗云做情。”

(2).酬答,酬报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四回:“我将来再为情罢。”《玉娇梨》第十三回:“舍亲无以为情,要做一架锦屏送他。”

罗公升名句,江州寒食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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