薄宦若秋带,飘然去林枝。
盲风不我爱,吹堕清淮湄。
淮南苦憀慄,九月繁霜飞。
晚蕙相为叹,崇兰偕此衰。
凋落虽云苦,芬香终不移。
但愿阳春动,要当三秀期。
(1).互相利用。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释公行,行私术,比周以相为也。”
(2).相互代替。 清 戴震 《孟子字义疏证·理》:“心能使耳目鼻口,不能代耳目鼻口之能;彼其能者各自具也,故不能相为。”
(3).相助;相护。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五:“向闻与尊夫人辞诀,言辞哀苦,然则卿国士也,如何令死!吾当相为。”《南史·沉约传》:“帝以为 约 昏家相为,怒 约 曰:‘卿言如此,是忠臣邪!’”《醒世恒言·张廷秀逃生救父》:“俗语道:官官相为。” 清 邵懿辰 《易安人墓表》:“回思京居空约时,夫妇寂寞相慰,与安人舍身相为之情,岁月遥遥,恐久渐迁忘,益愴顾遗迹以悲。”
丛兰,丛生的兰草。《楚辞·招魂》:“光风转蕙,氾崇兰些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馀编·楚辞》:“崇兰,犹丛兰耳。《文子·上德》:‘丛兰欲茂,秋风败之。’《説文》:‘丛,聚也。’《广雅》:‘崇,聚也。’是崇与丛同义。” 唐 刘禹锡 《省试风光草际浮》诗:“影碎翻崇兰,浮香转丛蕙。” 明 陈子龙 《富春渚》诗:“宾雁冥遥渚,崇兰芳幽林。” 清 余怀 《板桥杂记·丽品》:“余有诗赠之…… 武塘 魏子一 为书於粉壁, 贵阳 杨龙友 写崇兰诡石於左偏,时人称为三絶。”
宋祁名句,古意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