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齐何日醉青州,久矣平原困督邮。
避地未容行信步,汎江聊得卧安流。
望穷落鹜千山晚,梦断惊飚万壑秋。
安得尚方三尺剑,扫除骄寇献俘囚。
如何能得、怎能得。含有不可得的意思。
文選.宋玉.風賦:「宋玉對曰:『此獨大王之風耳,庶人安得而共之!』」 文選.劉邦.雜歌:「大風起兮雲飛揚,威加海內兮歸故鄉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。」豈可。
(1).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。 秦 置,属少府。 汉 末分中、左、右三尚方。 唐 称“尚署”。 元 惟置中尚监。 明 废。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“ 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工官即尚方之工,所作物属尚方,故云工官尚方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“於赫 有魏 ,作 汉 藩辅……百寮师师,楷兹度矩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昔忝近任,并得赐玦。尚方耆老,颇识旧物。名其符采,必得处所。”
(2).尚方多以役徒服劳作,因以为系罪囚之所。《宋书·恩倖传·戴法兴》:“上大怒,赐 敬 死,繫 明宝 尚方。”《梁书·良吏传·孙谦》:“ 永明 初,为冠军长史、 江夏 太守,坐被代輒去郡,繫尚方。”《隋书·高励传》:“高方役徒,积骸千数;疆埸防守,长戍三年。”
(3).泛称为宫廷制办和掌管饮食器物的官署、部门。 明 宋应星 《天工开物·饴饧》:“飴餳人巧千方,以供甘旨,不可枚述。惟尚方用者名‘一窝丝’,或流传后代,不可知也。” 清 吴伟业 《织妇词》:“少时织綺贡尚方,官家曾给千金直。”
(4).谓掌管方药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廝 征伯侨 而役 羡门 兮,属 岐伯 使尚方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“ 欒大 , 胶东 宫人……已而为 胶东王 尚方。” 颜师古 注:“主方药。”
(5).见“ 尚方剑 ”。
(6).复姓。 汉 有 长陵 大姓 尚方禁 。参阅《通志·氏族四》。
古剑长凡三尺,故称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,此非天命乎?” 唐 杜甫 《重经昭陵》诗:“风尘三尺剑,社稷一戎衣。” 宋 张元干 《贺新郎·寄李伯纪丞相》词:“要斩 楼兰 三尺剑,遗恨琵琶旧语。” 柳亚子 《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》:“莽莽神州,天地邱墟。男儿不能提三尺剑,报九世仇。”
(1).古代一种军礼。凯旋时以所获俘虏献于宗庙,显示战功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﹝ 晋 师﹞振旅,愷以入于 晋 。献俘、授馘,饮至、大赏。” 杜预 注:“献 楚 俘於庙。” 唐 陈子昂 《为建安王与诸将书》:“六军长驱,此月将发,恨不得与诸公等共观诸将斩馘献俘。”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西域用兵始末》:“﹝我兵﹞并获 青海 叛贼 罗卜藏丹津 ,先后槛入,行献俘礼。”
(2).泛指献交俘获之人。 清 陈梦雷 《解介士传》:“﹝ 伍员 ﹞选壮士伏大泽中,夜纵火, 敖 果率众譟而出,悉擒之,加束缚,献俘於王。”
王之道名句,秋日书怀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