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岁官仍困,终身耻自言。
廉明汉循吏,仁爱郑公孙。
赤县朝称理,衡山德共尊。
远人应罢市,处处有遗恩。
守法循理的官吏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奉法循理之吏,不伐功矜能,百姓无称,亦无过行。作《循吏列传》第五十九。” 唐 张说 《奉和赐崔日知》诗:“明主徵循吏,何年下凤凰?” 宋 孙奕 《履斋示儿编·文说·史体因革》:“传之为体,大抵记公卿之行事, 迁 始传《循吏》, 晋 曰《良吏》。” 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袁随园》:“平心而论,其为宰时,清勤明快,无愧循吏。” 章炳麟 《訄书·通法》:“一郡之吏,无虑千人,皆承流修职,故举事易而循吏多。”
(1).诸侯之孙。《仪礼·丧服》:“诸侯之子称公子,公子不得禰先君;公子之子称公孙,公孙不得祖诸侯。”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内外公孙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:“公孙,宗室侯王之孙也。”
(2).对贵族官僚子孙的尊称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回:“ 蘧公孙 呈上乃祖的书札并带了来的礼物。”
(3).复姓。 战国 魏 有 公孙痤 。见《史记·秦本纪》。
苏辙名句,利路提刑亡伯郎中挽词二首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