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亲未葬走人门,首有涪翁诗案存。
试为君家一拈出,麦舟故事几人援。
(1). 东汉 人,精于医,姓名不传。《后汉书·方术传下·郭玉》:“有老父,不知何出,常渔钓於 涪水 ,因号 涪翁 。乞食人间,见有疾者,时下针石,輒应时而效,乃著《针经》、《针脉法》传於世。”
(2). 宋 黄庭坚 别号。《爱日斋丛钞》卷二引《复斋漫录》:“ 山谷 謫 涪州 别驾,因自号 涪翁 。” 宋 范成大 《万景楼》诗:“若为唤得 涪翁 起,题作西南第一楼。” 陈三立 《由崝庐寄陈芰潭》诗:“流传文字一赏之,襟期 涪翁 有同调。”
因作诗而获罪的案件。如 宋 熙宁 九年(公元1076年), 苏轼 因作诗而入狱,继而被贬。见《宋史·苏轼传》。这次事件,史称“乌臺诗案”。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首引》:“驀地狱成诗案,幸 子由 申救,远謫 黄州 。” 清 吴廷华 《题杜文贞公小像》诗:“披图恍遇山泽癯,聊存诗案明其诬。” 章炳麟 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况于廷杖虽除,诗案史祸,较诸廷杖,毒螫百倍。”
曾丰名句,邓节仲卒而未葬其孤与祖以其情诉赋绝句授之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