效法自然和天道。《庄子·渔父》:“愚者反此,不能法天而恤於人。” 成玄英 疏:“愚迷之人反於圣行,不能法自然而造适。” 汉 荀悦 《汉纪·哀帝纪下》:“臣闻王者立三公法三光,立九卿以法天。” 清 龚自珍 《乙丙之际塾议第十七》:“规天矩地……顺阴阳,布时令,陈肃圣哲谋,教人主法天,公卿、师保、大臣之世言也。”
(1).指佛法之道。《古尊宿语录·慈明禅师语录》:“暨登 杨大年 、 李都尉 之门,机语契投,於是法道大振。”
(2).办法和门道。《小说月报》1981年第1期:“他确实没有想到,自己会有这么大的法道,随便一只电话便惊动了三辆小车和这么多人。”
老子 的哲学思想。《老子》:“道法自然。” 老子 认为,“道”虽是生长万物的,却是无目的、无意识的,它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,即不把万物据为己有,不夸耀自己的功劳,不主宰和支配万物,而是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着。
老子名句,道德经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