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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前敛谈官事,知犯新条第几门

出自宋代项安世《次韵张部门直庐观梅》:

不是生前人俗缘,等闲抛得傍湖园。
多情省户寒梅色,为洗朝靴晓冻痕。
颇记高堂金字傍,曾陪居士瘿藤尊。
花前敛谈官事,知犯新条第几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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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参考

官事

官事 (guānshì) 旧时指公家的事;官府的事宜 official business

新条

(1).新制定的法令条例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下》:“伏望圣慈早赐处分,一依旧法,不用新条。”

(2).新枝条。 南朝 齐 谢朓 徐从事 《往敬亭路中》联句:“新条日向抽,落花纷已委。” 唐 姚合 《杨柳枝》词:“ 江 上东西离别饶,旧条折尽折新条。”

项安世名句,次韵张部门直庐观梅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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