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枝蟠古木,瑞阴映晴空。桃江江上景,古今同。忙中取静,心地尽从容。扫尽荆榛蔽,结屋诛茅,道人一段家风。任乌飞兔走匆匆。世事亦何穷。官闲民不扰,更年丰。箪瓢云水,时与话西东。真乐谁能识,兀坐忘言,浩然天地之中。
(1).亦作“ 荆蓁 ”。泛指丛生灌木,多用以形容荒芜情景。 三国 魏 曹植 《归思赋》:“城邑寂以空虚,草木秽而荆榛。”一本作“ 荆蓁 ”。 唐 李白 《古风》之一:“王风委蔓草,战国多荆榛。” 金 元好问 《续小娘歌》之七:“伤心此日河平路,千里荆榛不见人。” 清 吴伟业 《十月下澣宴阆石苍水斋》诗:“三江风月尊前醉,一郡荆榛笛里声。”
(2).谓没入荒野,指逝世。 明 周履靖 《锦笺记·闻讣》:“闺中何意,半道荆蓁,情隔云泥。”
(3).比喻艰危,困难。《旧唐书·宦官传·杨复恭》:“吾於荆榛中援立 寿王 。” 元 许谦 《冯公岭》诗:“胸中芥蒂未尽去,须信坦道多荆榛。”
(4).比喻恶人。 元 麻革 《过陕》诗:“豺狼满地荆榛合,目断 中条 是故丘。” 明 夏完淳 《大哀赋》:“未许其冠带春秋,遂至夫荆榛天地。” 清 厉鹗 《东城杂记·陈御史元倩》:“手披荆榛,身御魑魅。” 周实 《民立报出版日祝赋》诗:“重重草木羞依附,莽莽荆榛待剪除。”
(5).芥蒂;不快。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射策》:“笑谭之顷,便起荆榛。”
古代诛三族的一种重刑。一说诛于屋舍中;又一说如 汉 之下蚕室。屋,通“ 剭 ”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烜氏》:“邦若屋诛,则为明竁焉。” 郑玄 注:“ 郑司农 云:‘屋诛,谓夷三族,无亲属收葬者,故为葬之也。’……屋读如‘其刑剭’之剭;剭诛,谓所杀不於市,而以适甸师氏者也。” 贾公彦 疏:“屋诛,谓甸师氏屋舍中诛,则王之同族及有爵者也。”《汉书·叙传下》“底剭鼎臣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 服虔 曰:‘《周礼》有屋诛,诛大臣於屋下,不露也。’……剭者,厚刑,谓重诛也…… 服 言屋下,失其义也。” 明 杨慎 《升庵经说·周礼仪礼·屋诛》:“古者屋诛,盖 汉 人下蚕室之类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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