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除六籍忍坑儒,本欲愚人卒自愚。
若使当时甘被逐,东门牵犬欢应无。
(1).即六经。《文选·班固<东都赋>》:“盖六籍所不能谈,前圣靡得言焉。” 李善 注:“六籍,六经也。” 晋 陶潜 《饮酒》诗之二十:“如何絶世下,六籍无一亲。” 明 张煌言 《陈文生未焚草序》:“ 祖龙 一炬,六籍烟飞,然博士掌故,犹未焚也。” 清 龚自珍 《送夏进士序》:“大哉斯言!是其炳六籍,训万祀矣。”
(2).佛教著作《大般若经》、《金刚经》、《维摩诘经》、《楞伽经》、《圆觉经》、《楞严经》,号称禅家六籍。
秦始皇 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,于 咸阳 坑杀四百六十余人。史称“坑儒”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、《李斯列传》。 汉 王充 《论衡·死伪》:“ 秦始皇 用 李斯 之议,燔烧《诗》、《书》,后又坑儒。”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上:“ 始皇 无道……坑儒焚书,使天下人民不安。” 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归山》:“无罪而杀,是坑儒根苗。”
阬儒:秦始皇 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,于 咸阳 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,史称“阬儒”。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“燔《诗》《书》,杀术士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今 新丰县 温汤 之处号 愍儒乡 , 温汤 西南三里有 马谷 ,谷之西岸有阬,古老相传以为 秦 阬儒处也。”《后汉书·申屠传》:“昔 战国 之世,处士横议,列国之王,至为拥篲先驱,卒有阬儒烧书之祸。”
徐钧名句,李斯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