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发茸茸绿映巾,归耕犹是太平民。
流觞内史招同社,扛鼎将军与卜邻。
曾冠六鳌非俗吏,已开九秩是陈人。
一杯剩约梅花醉,又见开禧第二春。
见“ 流觴曲水 ”。
(1).官名。 西周 始置,协助天子管理爵、禄、废、置等政务。 春秋 时沿置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内史》。《左传·襄公十年》:“使 周 内史选其族嗣,纳诸 霍 人,礼也。” 杜预 注:“内史,掌爵禄废置者。”《孔子家语·执辔》:“古者天子以内史为左右手。”
(2).官名。 秦 官,掌治理京师。 汉景帝 分置左右内史。 汉武帝 太初 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,左内史为左冯翊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《史记·蒙恬列传》:“ 始皇 二十六年, 蒙恬 因家世得为 秦 将,攻 齐 ,大破之,拜为内史。”《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》:“ 景帝 即位,以 错 为内史……法令多所更定。”
(3).官名。 西汉 初,诸侯王国置内史,掌民政。历代沿置, 隋 始废。 清 钱大昕 《十驾斋养新录》卷六:“ 汉 制,诸侯王国以相治民事,若郡之有太守也。 晋 则以内史行太守事,国除为郡,则復称太守,然二名往往混淆,史家亦互称之。”
(4).官名。 隋文帝 改中书省为内史省,置内史监、令各一员。 隋炀帝 改为内书省。 唐高祖 武德 初复为内史省,三年改为中书省。后亦用以称中书省的官员。 唐 皇甫冉 《韦中丞西厅海榴》诗:“海花争让候榴花,犯雪先开内史家。”参阅《通志·职官三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。
(5).古政区名。 秦 代京畿附近由内史治理,即以官名为名,不称郡。治所在 咸阳 (今 咸阳市 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 陕西 关中平原 。 汉景帝 时分左、右 内史 。 武帝 时又分左、右 内史 为 京兆尹 、 左冯翊 和 右扶风 三个相当郡的政区,合称“三辅”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:“本 秦 京师为 内史 ,分天下作三十六郡。” 颜师古 注:“京师,天子所都畿内也。 秦 并天下,改立郡县,而京畿所统,特号 内史 ,言其在内,以别於诸郡守也。”
(6).复姓。 周 内史 叔兴 的后代,以官为氏。见《通志·氏族略四》引 汉 应劭 《风俗通》。
(1).犹同乡,同里。古以二十五家为一社。 唐 韩愈 《南溪始泛》诗之二:“愿为同社人,鸡豚燕春秋。”
(2).志趣相同者结社,互称同社。亦谓同在一社。 宋 朱熹 有《己未九日诸友载酒见过次韵为谢并呈同社诸名胜》诗。 清 李渔 《慎鸾交·订游》:“明日乃花朝令节,小弟与同社诸友,各出分资,就在 虎丘寺 中,做一箇胜会。”
(3).犹同学。 明 清 时,乡社皆立社学,同社学习者,称“同社”。 清 曹寅 《戏送钱穆孙》诗之二:“石桥执经予最少,十年同社夜臺多。”参阅《续文献通考·学校》。
(1).举鼎。《吴子·料敌》:“力轻扛鼎,足轻戎马。”《文选·王融<三月三日曲水诗序>》:“彯摇武猛,扛鼎揭旗之士。” 刘良 注:“扛、揭,皆举也。” 清 薛雪 《一瓢诗话》:“若七古则一韵为难,苟非笔力扛鼎,无不失之板腐。”
(2).比喻攘夺国家政权。《晋书·明帝纪论》:“ 晋 氏不虞,自中流外,五胡扛鼎,七庙隳尊。”
(3).比喻有大才,能负重任。 明 张煌言 《祭监国鲁王表文》:“徒藴扛鼎之怀,愈抱号弓之痛。”
(4).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 籍 长八尺餘,力能扛鼎。”后因以“扛鼎”指代 项羽 。 金 史肃 《过九里山》诗:“断蛇扛鼎两争雄,陈迹荒凉万事空。”
(1).选择邻居。《左传·昭公三年》:“且谚曰:‘非宅是卜,唯邻是卜。’二三子先卜邻矣。” 杜预 注:“卜良邻。” 唐 杜甫 《寄赞上人》诗:“一昨陪锡杖,卜邻南山幽。”
(2).向他人表示愿为邻居。 宋 王安石 《送陈谔》诗:“乡閭孝友莫如子,我愿卜邻非一日。” 宋 徐铉 《稽神录·陆洎》:“惟君与我有缘,他日必当卜邻。”
陆游名句,自贺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