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不辱国,幸免辱身。
世食宋禄,羞为北臣。
妾辈之死,守於一贞。
忠臣孝子,期以自新。
(1).不辱没。《论语·子路》:“使於四方,不辱君命。” 汉 司马迁 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。” 南朝 宋 傅亮 《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军表》:“出征入辅,幸不辱命。”
(2).不耻辱。 唐 韩愈 《送区弘南归》诗:“服役不辱言不讥,从我 荆州 来京畿。”
谓屈辱自己的身份。语本《论语·微子》: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, 伯夷 叔齐 与!”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:“ 聂政 曰:‘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,徒幸以养老母。’” 司马贞 索隐:“言其心志与身本应高絜,今乃卑下其志,屈辱其身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交际》:“以违时为清高,以救世为辱身。”
朱宫人名句,遗诗名句。注释由系统生成,仅供参考